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消息,为切实优化契税纳税服务,规范契税征收管理,近日税务总局制发了《关于契税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,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
《公告》明确契税纳税申报、税款核定征收、退税、先税后证、信息保密等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规定,为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提供了政策依据与办事指引。
《公告》明确,契税申报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。
《公告》提出,税务机关依法核定计税价格,应参照市场价格,采用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方法合理确定。
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消息,为切实优化契税纳税服务,规范契税征收管理,近日税务总局制发了《关于契税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,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
《公告》明确契税纳税申报、税款核定征收、退税、先税后证、信息保密等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规定,为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提供了政策依据与办事指引。
《公告》明确,契税申报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。
《公告》提出,税务机关依法核定计税价格,应参照市场价格,采用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方法合理确定。